(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 信託業應設立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將信託財產每三個月評審一次,報告 董事會。
(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
089.07.19為保障委託人及受益人之權益,爰參照銀行法第一百十三條,為本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