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內部控制之基本目的在於促進信用卡業務機構健全經營,並應由其董 事會、管理階層及所有從業人員共同遵行,以合理確保達成下列目標 : (一)營運之效果及效率。 (二)財務報導之可靠性。 (三)相關法令之遵循。 前項第一款所稱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包括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 安全等目標。 第一項第二款所稱財務報導之可靠性目標,包括確保對外之財務報表 係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交易經適當核准等目標。
103.08.14參照「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訂定內部 控制之基本目的與須達成目標,及財務報導可靠性目標之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