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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央信託局條例(110.12.15華總一義字第11000111491號令廢止)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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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8     條
理事會之職權如左:
一、業務方針及計畫之核定事項。
二、內部單位及分支機構之設立、撤銷或變更事項。
三、預算決算之審議事項。
四、高級職員任免之審定事項。
五、放款、保證與投資業務授權額度之審定,及超過授權額度案件之核定
    事項。
六、重要章則及契約之審定事項。
七、本條例及本局章程規定之其他事項。
前項各款職權,理事會得以一部或全部授權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之決
議,應彙報理事會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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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