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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票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109.10.26金管銀國字第1090273317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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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16     條
主管機關對票券商負責人或業務人員是否具備本規則所定資格條件,得命
票券商於一定期限內提出必要之文件、資料或指定人員前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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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