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前點金融機構財務報表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最近年度及半年度財務報表均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出具無保留意見
。但期中財務報告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其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係依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
務報告核算,而經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者,不在此限。
(二)最近年度及半年度均財務健全,無虧損及累積虧損情形,且無其他
事實顯示財務報表有虛盈實虧之虞。但證券商得不受最近年度及半
年度無虧損情形之限制。
(三)銀行及票券金融公司如有出售不良債權,並分年攤銷遞延認列損失
之情形者,於計算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所定得買回公司股份
金額上限時,應將上該遞延尚未認列之損失金額全數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