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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112.01.19華總一經字第1120000464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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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59     條
主管機關依前條第二項為備查時,業者之業務管理或作業方式如有與本條
例規定不符合者,應指定期限命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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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