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減少銀行在較長期間下之融資風險,透過要求銀行以充足之 穩定資金來源支應業務發展,以減輕未來融資壓力。即限制銀行對短 期批發性資金之過度依賴,並鼓勵對資產負債表表內、外資產之融資 風險進行更充分評估,以促進資金來源之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