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表1-B及「票券金融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表1-B,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
|
發文日期: |
103.01.09 |
資料類別: |
行政規則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法字第10200362921號令 |
發文單位: |
法規制度組 |
機構類別: |
銀行類 |
上傳時間: |
103.01.09 17:14:24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9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0200362921號
附件:如文
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表1-B及「票券金融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表1-B,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表1-B及「票券金融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表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