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網站導覽
系統首頁
銀行局首頁
意見信箱
RSS
:::
最新訊息
整合查詢
分月法規
法規體系
英文法規查詢
相關網站
使用手冊
:::
現在位置:最新訊息
友善列印
轉寄他人
修正「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3.05.09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300084180號令
發文單位:
外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上傳時間:
103.05.09 17:31:48
修正「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
附修正「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
檔案下載:
總說明.PDF
條文對照表.PDF
修正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