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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3條第1項第4款規定之解釋令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8.07.02
資料類別:
行政規則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0802720011號
發文單位:
信託票券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其他類
上傳時間:
108.07.02 18:02:05
一、 發行電子支付帳戶專用儲值卡,屬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業務」。
二、 本令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