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最新訊息
友善列印 轉寄他人
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自即日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9.09.26 資料類別: 行政函釋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902728325號 發文單位: 外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9.09.28 09:55:51
主旨:本會108年12月3日金管銀外字第10802724970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本會業於109年9月26日以金管銀外字第10902728321號令修正發布「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之四,爰停止適用旨揭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