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自即日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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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09.09.26 |
資料類別: |
行政函釋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外字第10902728325號 |
發文單位: |
外國銀行組 |
機構類別: |
金融機構類 銀行類 |
上傳時間: |
109.09.28 09:55:51 |
主旨:本會108年12月3日金管銀外字第10802724970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本會業於109年9月26日以金管銀外字第10902728321號令修正發布「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之四,爰停止適用旨揭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