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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二條。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15.03.11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1502705371號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上傳時間: 115.03.11 17:34:0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1502705371號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二條。
  附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二條
檔案下載: 11502705371 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二條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
11502705371 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二條修正條文文字檔.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