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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單元提供本局主管發布之命令資訊
序號 發文日期 發文單位 訊息摘要
61. 109.09.28 本國銀行組 修正「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二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名稱並修正為「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
62. 109.09.26 外國銀行組 修正「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之四,並自即日生效
63. 109.08.27 信託票券組 修正「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三 條、第十七條
64. 109.08.07 外國銀行組 訂定「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
65. 109.03.24 法規制度組 修正「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八條、「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八條、「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七條及「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
66. 109.03.23 法規制度組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二條、「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八條、第三十三條、「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八條、第三十一條
67. 109.02.24 信託票券組 修正「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68. 109.01.15 外國銀行組 修正「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69. 109.01.14 法規制度組 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第一部分自有資本之調整、第二部分信用風險標準法及內部評等法、第四部分作業風險、第五部分市場風險、第六部分槓桿比率之計算及第七部分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表格,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70. 108.12.27 法規制度組 系統性重要銀行篩選標準及實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