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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發文日期 發文單位 訊息摘要
981. 101.03.08 外國銀行組 廢止「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及「銀行對非財富管理部門客戶銷售金融商品應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982. 101.03.06 外國銀行組 制(訂)定:「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規範」。
983. 101.03.06 外國銀行組 本會100年1月28日金管銀外字第09900145260號函自中華民國101年6月1日起停止適用,請轉知所屬會員銀行,請查照。
984. 101.03.02 本國銀行組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985. 101.02.13 信託票券組 金融機構將信用卡、現金卡、消費性信用貸款及擔保貸款經執行擔保物權仍不足清償之不良債權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除應依「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應注意事項」辦理外,並應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986. 101.02.13 本國銀行組 貴機構如擬於非共同營業時間對外營業,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987. 101.02.08 外國銀行組 制(訂)定:「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988. 101.02.08 外國銀行組 本會94年8月11日金管銀(五)字第0945000575號函、 94年12月1日金管銀(五)字第0940032663號函及96年1月23日金管銀(五)字第09685000680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檢送相關函文各1份,請 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989. 101.02.02 法規制度組 修正:「臺灣地區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規定」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990. 101.01.31 金融控股公司組 為落實執行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6條規定,請貴公司依說明三對股東宣導相關法令措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