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年二月十三日財政部(80)台財融字第 800024455 號函 核定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財政部(83)台財融字第 831976314 號函核定修正名稱及全文 (原名稱: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各會員單位遭歹徒偽變造票據詐領客戶存 款通報要點;新名稱:金融同業間遭歹徒詐騙案件通報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財政部台融局(二)第 0928011709 號函核定修正發布全文 7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