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日財政部(91)台財融(六)字第 0916000 031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十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一) 字第 09710000090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