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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110.06.30金管銀票字第11002720143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公(發)布時間: 104.04.27
修正時間:110.06.30
立法總說明:
法 規 沿 革
所有條文
條文對照表
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
  040007777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4 條;並自一百零四年五月三日施行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條文對照表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540
  00185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 條條文;增訂第 17-1 條條文;並自發布
  日施行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條文對照表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三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1002
  72014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5 條;並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