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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檢索查詢資料更新時間:113.03.29,如需查詢最新法規資訊,請點選「最新訊息」單元查閱。
本單元提供使用者依據法規公發布月份,查詢本局主管法規,包含法律、命令、行政規則、行政函釋、行政指導。
106年09月法規(法律、命令、行政規則、行政指導)
1. 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本法規有英譯 106.09.20
2. 本法已廢止 金融機構遇天然災害發生時停止營業作業要點 106.09.06
106年09月行政函釋
1. 金管銀法 字第 10600207200 號 函
依臺美 IGA 規定,金融機構如辨識特定公益信託係屬積極非金融機構外 國實體,則該帳戶無須進行申報
106.09.22
2. 金管銀外 字第 10600093200 號 令
令釋銀行申請兼營債券、受益證券、資產基礎證券承銷及自行買賣業務之 相關規定
106.09.22
3. 金管銀票 字第 10600207190 號 函
專業投資人應符合之資格條件,應由信託業盡合理調查責任,並向委託人 取得合理可信佐證依據,又所訂相關認定作業或標準,應於兼顧善良管理 人責任及維護投資人權益原則下,本於自主權責就所涉業務特性衡酌訂定
106.09.19
4. 金管銀外 字第 10650003960 號 函
檢送外國銀行及大陸地區銀行在臺分行適用「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 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之說明對照表及適用方式說明
106.09.13
5. 金管銀國 字第 10600199650 號 函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新任法令遵循人員未符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 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32 條第 5 項規定者,得適用同法第 46 條 規定,於實施後 1 年內調整至符合規定
106.09.11
6. 金管銀國 字第 10620004072 號 函
檢送「金融機構營業時間及遇天然災害發生時停止營業作業方式」,就共 同營業時間、共同營業時間外增加營業及遇天然災害發生時停止營業之作 業方式訂定相關規定
106.09.06
7. 金管銀國 字第 10620004070 號 公告
依據銀行法第 51 條及信用合作社法第 37 條規定,公告訂定金融機構營 業時間及遇天然災害發生時停止營業作業方式,並自 106.09.06 生效
106.09.06
8. 金管銀法 字第 10600188770 號 令
銀行辦理經外國中央政府所設立信用保證機構保證之授信業務,符合一定 條件者,對同一法人經該信用保證機構之保證額度,不計入銀行法第三十 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第 2 條第 2 款規定之無擔保授信總餘額
106.09.01